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化州市机场大道新改建工程(第一期)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

化州市机场大道新改建工程(第一期)项目建设用地,经省人民政府同意,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以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化州市机场大道新改建工程(第一期)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》(粤国土资(建)字[2017]302号)批准,同意将我市杨梅镇福境村合埇、岱山、下郭街道官田村那阳、长坡、瓜塘、大槛第一、大槛第二、里八垌、阵田、平坡、坡嘴、灵村村七里下队、坡尾村白藤根(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、第五、第六、第七、第八、第九、第十)、旺埇(第一、第二、第三)、竹根底(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)、无邪(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、第五、第六)、旺跟岭第一、多谷村山根经济合作社,下郭街道下郭、坡尾、官田经济联合社,下郭街道经济联合总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36.8820公顷(耕地13.6680公顷、园地4.8470公顷、林地7.8476公顷、养殖水面10.0536公顷、其他农用地0.4658公顷)转为建设用地,同时使用上述有关村集体建设用地0.1801公顷、未利用地0.3422公顷,以上合计37.4043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收未国有土地手续;同时同意将广东省建设农场、化州市地方公路局属下的国有农用地12.7152公顷(耕地0.3986公顷、园地11.7560公顷、林地0.0730公顷、养殖水面0.3320公顷、其他农用地0.1556公顷)转为建设用地。上述共计批准建设用地50.1195公顷,作为化州市机场大道新改建工程(第一期)项目建设用地。根据《广东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>办法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(一)项和《征用土地公告办法》(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)第四条的规定,现将征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建设用地项目名称:化州市机场大道新改建工程(第一期)项目建设用地。
二、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:地块四至详见征地红线图;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。
三、被征收土地单位及征地面积
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单位和面积分别为:
1、杨梅镇福境村合埇、岱山经济合作社属下村集体的集体土地3.1227公顷(耕地0.5210公顷、园地1.7988公顷、养殖水面0.8029公顷);
2、下郭街道官田村那阳、长坡、瓜塘、大槛第一、大槛第二、里八垌、阵田、平坡、坡嘴、灵村村七里下队、坡尾村白藤根(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、第五、第六、第七、第八、第九、第十)、旺埇(第一、第二、第三)、竹根底(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)、无邪(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、第五、第六)、旺跟岭第一、多谷村山根经济合作社,下郭街道下郭、坡尾、官田经济联合社,下郭街道经济联合总社属下集体的集体土地34.2816公顷(耕地13.1470公顷、园地3.0482公顷、林地7.8476公顷、养殖水面9.2507公顷、其他农用地0.4658公顷、建设用地0.1801公顷、未利用地0.3422公顷)。
各村小组被征地面积以实际丈(测)量为准。
四、土地补偿、农业人口安置补助、青苗补偿标准(单位:元/亩):
金 额 地 类 |
土地补偿费 |
安置补助费 |
青苗费 |
合 计 |
备注 |
水田 |
27790 |
41685 |
1667 |
71142 |
|
旱地 |
17560 |
32925 |
1317 |
51802 |
|
园地 |
22932 |
16380 |
3276 |
42588 |
|
林地 |
7182 |
14658 |
1026 |
22866 |
|
养殖水面 |
33348 |
41685 |
2779 |
77812 |
|
其他农用地 |
17560 |
32925 |
1317 |
51802 |
|
建设用地 |
27790 |
41685 |
1667 |
71142 |
|
未利用地 |
8780 |
16463 |
659 |
25902 |
|
五、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办法
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的安置途径为:1、货币安置,即按面积按地类支付被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给土地权属人。2、留用地安置:折算货币补偿。3、政府鼓励被征地单位富余劳动力进城经商、办企业。4、按规定落实养老保障手续。
六、房屋拆迁及果树、竹木补偿、坟墓迁移补助费等按《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<茂名市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茂府[2012]104号)规定执行。
七、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,在本公告张贴之日起15天内,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,到本项目建设筹建指挥部(办公地址:下郭街道八里铺即市职校后面,联系电话:7309668)办理征地补偿登记,请互相转告。
八、土地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,补偿内容以市国土资源局的调查结果为准。
特此公告。
二0一七年七月四日
经授权使用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化州政府网”。